新生儿都需要办理的证件有:
1、准生证。
2、出生证。
3、户口本。
4、医保。
5、预防接种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