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5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根据这一规定,驱逐出境适用方式有两种:
1、独立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
2、附加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
【法律依据】《刑法》第35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