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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买房一方加名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0-08-21 07:40 标签: 买房 一方 加名 夫妻 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前一方已经支付全部房款购买的房屋,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产权证仅仅是一个物权凭证,决定房产归属的关键是房产的出资情况,而非房产证的取得时间。即便婚后才取得产权证,该房屋依然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公民对个人的财产权益具有处分权,双方可以通过约定,将一方拥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

变更房屋登记,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就是一种常见的赠与方式。夫妻双方应携带相关证件,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双方没有对房屋的份额做出特别的约定,而只是简单地加上另一方之名,则应认定房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各拥有50%的产权。

为了避免将来发生纠纷,建议双方将各自拥有的房产份额在房产证上注明。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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