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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可以吗

婚姻家庭 2020-08-21 07:40 标签: 起诉 离婚 原告 所在地 人民法院 可以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离婚案件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

但是离婚案件还是存在很多例外情况,原告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有明确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有明确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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