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后,如果男方抚养孩子的条件更好,则法院可能将孩子判给男方。在特殊情况下,男方暂时出现抚养困难时,孩子判给男方女方代为抚养也是可以的,但是必须经过男方同意才行。双方可以就此达成一项协议,写清代为抚养的期限、抚养费用承担方式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