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起诉离婚一般不可以让律师全权代理。离婚案件比较特殊,它直接涉及身份关系,离婚与否,取决于双方当事人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据此规定,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本人应当参加庭审。关于婚姻关系是否解除、子女抚养问题等实体权利的处分也应由当事人本人作出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