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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买卖政策中对购买回迁房的建议

房产纠纷 2020-08-25 10:22 标签: 回迁房 买卖 政策 购买 建议

1、签约主体的合法,一般回迁协议上的回迁安置人是可以处置房产的所有权人,在签署回迁房购买协议时必须确定卖方是回迁协议上的被安置主体;

2.建议购房者最好签订定金合同,如果购房人需要交纳20%以上的预付款的,应尽量减少预付款的比例;

3、尽量避免在签署协议时将房款全款付清,建议留一定的尾款,待成功办理房产证过户后付清;

4.注意一房二卖的情况,出现该情况时可以要求卖方赔偿;

5.在过户时通常会产生一些税费,一般卖方比买方承担的税费要多,在此种情况下可以在协议上约定,过户产生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等;

6. 在购房时,最好能让卖方提供一定数额的履约担保。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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