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当事人对司法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0-08-13 12:46 标签: 当事人 司法 鉴定 结论 不服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