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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怎样处理恶意转移财产

行政诉讼 2020-08-26 11:23 标签: 法院 处理 恶意 转移 财产

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理:

(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

(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范围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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