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自己的拆迁房屋被合理评估有以下方式:
1、负责房地产价格评估的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2、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后进行实地评估。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
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