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材料交后未入职应通知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