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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哪些情况强制拘留

刑事辩护 2020-08-13 23:16 标签: 民事案件 情况 强制 拘留

民事案件强制拘留的情况:

(1)诉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违法法庭规定,严重扰乱法庭秩序;

(2)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有妨害司法行为,如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3)当事人、被执行人恶意诉讼和调解;

(4)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不履行协助调查或执行的义务。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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