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对象为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在内的以独创构思为核心并附以载体表达的民事权利。
知识产权和其他民事权利的区别主要源于知识产权本身的特殊性,即知识产权的对象具有复制性、地域性、时间性。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