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一年了,他家不让我看孩子怎么办
【法律意见】
应与男方协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对方拒不配合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