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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儿童和拐卖儿童的区别

刑事辩护 2020-08-14 05:35 标签: 收养 儿童 拐卖 区别

收养儿童和拐卖儿童的区别:

1、合法性不同。收养儿童可以产生合法的收养关系,是法律允许的。拐卖儿童是法律明令禁止的。

2、结果不同。不是合法的收养关系,可以取消收养关系,收养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拐卖儿童是违法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

3、目的不同。收养儿童是为了家庭的完整,而拐卖儿童是为了奴役和使唤。

4、手段不同。收养儿童是经过正常手续办理后,许可收养儿童。拐卖儿童是违法手段骗取儿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掉儿童。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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