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夫妻分居离婚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婚姻家庭 2020-08-21 17:30 标签: 夫妻 分居 离婚 理由

夫妻分居离婚的法定理由:《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一、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

二、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