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行为。破坏军婚罪,是仅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种通奸罪;
主要是对和军人配偶间发生的外遇进行判刑,但是如果是两个军人之间的奸情,在他们配偶都不是军人的情况下,则不构成破坏军婚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