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斗殴如果是一般性的打架斗殴案件,在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派出所处理时间一般不应超过30日。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25号)第一百四十一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