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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费标准南京

劳动工伤 2020-09-01 07:27 标签: 高温 标准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每人每月200元。对于室内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则将发放权下放给企业自主决定。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防暑降温工作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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