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协议遗失了可以去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将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