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民事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0-08-14 11:46 标签: 民事诉讼时效 中止 条件

民事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

(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2)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才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

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