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按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
2、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地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成年或子女能独立生活时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7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