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暴力是暴力的一种,其表现形式多为冷淡、轻视、放任、疏远和漠不关心,致使他人精神上和心理上受到侵犯和伤害。
冷暴力处理:(1)和解。(2)调解。(3)仲裁。(4)诉讼。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