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父母作为子女第一监护人,是具有抚养子女的义务的,如果双方都不想抚养,法院会根据对孩子有利的原则强制判决。
如果被指定的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制裁措施迫使其履行自己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