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指定监护人不是一定的,监护人的适用只是对于那些具有限制行为能力以及完全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残疾人不一定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残疾人有很多是可以独自生活的,只是享受一些特殊的待遇,但是不一定需要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