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债务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的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伴随该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
4、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但此种约定原则上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除外
5、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等所负的债务等
6、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