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物的公告时间一般是一年,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无主物是指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