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物是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抛弃物等。对无主物,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时,按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从其规定。 对于无主物的认定,需要经过谨慎的辨别。一般说来,凡是在垃圾桶内的物品都可以视为无主物。若丢弃后又捡回,可以视为对物品重新主张权利。但是,若想捡回的时候,物品已经被别人拿走并使用,自己就失去了所有权。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109条,拾得遗失
无主物法律规定: 依《废旧物品回收条例》的规定,对于抛弃的废旧物品,拾得人可以自己决定取得所有权。 《民法总则》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对上缴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或物质奖励。 《物权法》第113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第114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遗失物的有关规定。 《继承法》第3
无主物的要件是:被认定的无主财产,以有形财产为限。无形财产或精神财富,不属于认定无主财产的范围。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无主物公告的时间为一年,一年内无人认领的该无主物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公民拾得无主物应交给公安机关。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遗失物是指他人丢失的动产。遗失物并不是无主物,也不是所有人抛弃的或因为他人的侵害而丢失的物,而是因所有人不慎所丢失的动产。不过,除所有人以外,因占有人不慎丢失的合法占有的物,也为遗失物。无主物是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抛弃物等。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无主物的法律规定有:《物权法》第113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第114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遗失物的有关规定。《继承法》第32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
拾得人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拾得人应当将拾得物交还失主,或者交给公安机关。如果已经确认拾得物是无主物,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
拾得人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拾得人应当将拾得物交还失主,或者交给公安机关。如果已经确认拾得物是无主物,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
拾得人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拾得人应当将拾得物交还失主,或者交给公安机关。如果已经确认拾得物是无主物,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