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记录是有效的电子数据证据。聊天记录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明确规定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