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想离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收集夫妻感情比较好的证据,或者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反驳。
二、在法院进行调解程序时,尽量达成和解。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