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职务犯罪:
1、严重危害党风廉政建设和国家政权的稳定;
2、严重阻碍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3、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4、严重践踏了社会主义法制尊严。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