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条件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费用如下:
1、受理费10元至50元;
2、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用;
3、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缴纳标准》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