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作为婚外情的证据如下:
1、保证书、悔过书;
2、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等;
3、照片、录音录像;等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