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工伤鉴定级别的参考依据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例如七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等。
【法律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规定:
一级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
1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
三级
1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
20)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21)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