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问题通常划分为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事故等三类。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