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理责任如下: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组织并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和方案,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并进行考核和奖惩;
4、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等等。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