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授精的子女是否具有法定继承权
只要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同意通过人工授精生育子女,所生子女均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丈夫签字同意医院为其妻子施行人工授精手术,该行为表明男方具有通过人工授精方法获得其与女方共同子女的意思表示。如在遗嘱中否认其与女方所怀胎儿的亲子关系,是无效民事行为,应当认定系双方的婚生子女。《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男方在立遗嘱时,明知其妻子腹中的胎儿而没有在遗嘱中为胎儿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该部分遗嘱内容无效。《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综上,只要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同意通过人工授精生育子女,具有继承权。如在继承时,人工授精子女是胎儿应保留继承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