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要在全面公开省、市、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实行清单动态管理,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好省政府部门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和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工作。建立省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国家统一目录清单。(省审改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