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污染环境的行为。
2.有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害事实。
3.污染环境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2条规定:“完全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经过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造成污染的有关责任者免予承担赔偿责任:
(1)战争行为;
(2)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3)负责灯塔或者其他助航设备的主管部门,在执行职责时的疏忽或者其他过失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