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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拾到我的东西索要10%报酬合法吗

刑事辩护 2020-08-14 17:00 标签: 东西 索要 报酬

捡来的东西向失主索要10%报酬的,可通过双方协商。如果索要的数额过高或使用了威胁手段,就属于违法行为。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 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遗失物的保管费等必要费用。

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向拾得人支付报酬。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遗失物的保管费等必要费用和报酬。

具体支付多少,要视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如果捡到东西的一方拒不归还失物,在民法上就属于不当得利,失主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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