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民法总则146条隐藏行为是什么

法律顾问 2020-08-27 00:43 标签: 民法 总则 隐藏 行为

隐藏行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民法总则》第146条照搬于《德国民法典》第117条。四审稿中存在的但书规定最终被删除,或以为不应提供一般保护,或以为应于分编作具体规定。该制度虽可能与表见代理、善意取得产生竞合,但仍有广泛的适用余地。就对抗范围及效力,日本民法、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积淀了丰富的学术资料。《民法总则》施行后,对于如何保护通谋虚伪表示下善意第三人的问题,已经不容回避。对于隐藏行为,亦需整理司法实践案型,以求准确识别认定。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