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署名权的内容:
(1)署名或不署名的决定权。因为署名权是作者对公开其作者身份与作品关系的权利,所以作者可以选择公开其作者身份或不公开作者身份。
(2)署名方式决定权。即署其本名、笔名、别名或假名的选择决定权。
(3)署名排列方式决定权。主要指在数人作品中,作者姓名如何排列,由作者协商决定。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