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之间债权债务如有超出债权的转让所得,应一律并入其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