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及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后工作和工资问题的通知》规定: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不能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规定,不办理离退休手续,继续按缓刑期间的标准发放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