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
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或者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