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的债务处理方式:
1、对于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债务,基本上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
2、对于当事人不举债或双方均认为无债的情况,当事人不举债就按无共同债务处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