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注意事项:
一、注意审查婚前财产协议中的内容;
二、注意收集当事人购置财产时给付款项的证明材料;
三、注意审查当事人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原因;
四、注意审查再婚当事人或另一方系再婚当事人提供的财产权利凭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