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只起诉夫妻一方,在执行程序中能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