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不对: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三)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