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法中童工界定是: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